Returns

退換貨政策

我們希望每一顆水晶都讓你滿意

7 天猶豫期(非試用)

依據台灣消費者保護法,您享有收到商品後 7 天猶豫期(含例假日)。 注意: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須保持全新、未使用、未拆封原始包裝狀態。

可申請退換貨的情況

• 收到商品與訂購商品不符 • 商品於運送過程中損毀或瑕疵 • 商品有明顯品質問題 • 於 7 天猶豫期內申請退貨(商品需全新未使用)

不適用退換貨的情況

• 客製化商品(依照個人手圍或特殊需求訂製) • 商品已配戴、使用或有明顯磨損 • 逾 7 天猶豫期 • 商品包裝遺失或已毀損 • 因個人喜好因素申請退貨(如顏色、能量感等主觀因素)

退換貨流程

1. 請在收到商品 7 天內,透過 LINE(@iyo7749a)或 Email 聯繫我們,說明退換貨原因並附上訂單編號與照片。 2. 確認申請後,我們將提供退貨地址。 3. 請以原包裝寄回,運費由申請方自行負擔(商品瑕疵/錯誤商品除外,由心燈居承擔運費)。 4. 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7 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。

退款方式

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: • 信用卡:退回至原刷卡帳戶(視銀行作業時間,約 7–14 個工作日) • ATM / 超商:退回至您指定的銀行帳戶,請告知帳戶資訊。